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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12:36:43  浏览:980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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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

司法部


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
1996年10月25日,司法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工作,保证律师队伍的进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律师队伍发展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认真把关,确保律师质量。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负责对申请人的考核和有关材料的审查工作,司法部负责律师资格的审批授予。
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分别成立“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律师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
第四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下,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被授予律师资格后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
(一)在高等法律院校(系)或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工作,已取得高级职称的;
(二)具有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一年以上的;
(三)其他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可以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律师资格: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伪造证明材料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
(五)其他不适宜从事律师职业的。
第六条 申请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的或拟调入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
(三)申请人简历、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五)考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 申请人通过其所在的或拟调入的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申请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在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6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则的考核,提出相应意见报司法部审批。
第九条 司法部每年分两次对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申请进行统一审查,分别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对批准授予律师资格的,同时颁发律师资格证书。
第十条 申请人取得律师资格后,应当按规定的程序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执行律师职务。
第十一条 经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部按照考核的审批程序,撤销所作出的批准授予其律师资格的决定,并收回律师资格证书:
(一)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律师资格的;
(二)不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
第十二条 香港、澳门地区的居民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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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在东南非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的通知

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在东南非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的通知
商合函〔2003〕154号
2003-11-03 10: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各中央管理的企业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精神,引导企业在投资前期进行科学合理的国别地区选择和行业选择,促进我国境外加工贸易的发展,我部在征求我驻外经商机构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在东南非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

  东南非洲共有25个国家和地区,总人口2.8亿,年外贸总额超过1000亿美元。由于大规模的私有化进程和经济结构调整,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该地区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各国政府在降低关税、减免税收、放松外汇管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特别是对工业制成品进口征税较高,对散件进口征税较低的关税政策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东南非洲国家与美国、欧盟签署了一系列优惠贸易安排,各国之间也签署了各种区域性贸易自由化协议,促进了经济的发展。2002年,我国同东南非洲地区之间的外贸总额为48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了24%,但只占该地区贸易总额的5%。截止到2002年底,经批准我在该地区直接投资项目450个,中方投资额4.5亿美元。其中,纺织服装类加工贸易项目16个,中方投资额3699万美元。

  经过综合评估,《目录》推荐了在东南非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的重点国别名单:肯尼亚、埃塞俄比亚、马达加斯加、莱索托、纳米比亚和博茨瓦纳。这六个国家基本具备政局稳定、文化包容、对华友好、市场比较规范的投资环境,都制定有吸引外资的政策法规。《目录》列举了这些政策的主要内容,并提供了查询详细内容的网址索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供各地方及企业参考。《目录》是指导性的,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还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研究。

  附件:在东南非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印章)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在东南非洲地区开展纺织服装加工贸易类投资国别指导目录


一、肯尼亚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投资法规基本完善,有30多个法律法规保护外国投资者利益;《出口加工区法案》在减免企业所得税、利润汇回、免征进口关税、外汇管制、基础设施建设、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优惠待遇 ⑴。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现有纺织服装厂100多家,大部分来自国外投资。劳动力资源丰富,素质较高,工人平均工资每小时0.65美元,有完善的劳动法规及规范的雇佣制度。
3、双边合作⑵:两国已签投资保护协定,已建立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我在肯设有"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2002年,我对肯纺织服装出口6566万美元,已批准设立一家中资纺织服装企业。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⑶、欧盟《科托努协定》⑷、东南非洲共同市场⑸、东部非洲共同体⑹。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利用当地棉花、羊毛、西沙尔麻等原材料生产加工。
2、服装制造业:羊毛衫、牛仔装、夹克、衬衣、手套、运动服、休闲服、钓鱼服。
3、关联行业:绣花、水洗、包装等。


二、埃塞俄比亚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投资法》规定对用于投资项目的资本货物免除进口关税,对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免征出口关税和其他税收。对合资企业参股比例、所得税减免和利润汇出也有优惠措施。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业原有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发展优势,现有一定规模的纺织厂9家,服装厂5家,主要供应国内市场,少量出口欧美。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1998年统计平均为0.32美元/小时。
3、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
世界贸易组织、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欧盟《科托努协定》、东南非洲共同市场、东部非洲共同体。
4、双边合作:两国已签订投资保护协定,建立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2002年,我对埃纺织服装出口2682万美元。截至2003年6月,尚未批准设立中资纺织服装企业。
(二)推荐投资产业
1、棉纺织业:印染、梭织。
2、服装制造业:衬衫、休闲服等成衣加工。
3、关联产业:投资辅料厂、生产钮扣、拉链、线、橡皮筋等。


三、马达加斯加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免税区出口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享受利润税减免;项目设备材料进口税、关税、消费税减免;出口产品免交出口税。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业技术较先进,基础设施较完善,有较多外资企业投资服装加工业。劳动力资源丰富、廉价,最低工资为每月32美元。
3、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 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欧盟《科托努协定》、东南非洲共同市场、东部非洲共同体、印度洋委员会、印度洋地区合作协会。
4、双边合作: 2002年,我对马纺织服装出口2041万美元。已批准设有2家中资服装企业。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棉纺厂
2、服装制造业:服装成衣加工,如羊毛衫、羊绒衫、牛仔服、运动衣、内衣、衬衣、T恤等。



四、莱索托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工业园区投资服务完善、简便;进口设备免税,用于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免进口税(7)。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业基础较好,技术先进,设施配套,有外资纺织企业70多家,主要生产牛仔服装和针织服装,产品全部销往美国。劳动力资源充足,平均月工资100美元。
3、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欧盟《科托努协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8)、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9)。
4、双边合作: 2002年,我对莱纺织服装出口1134万美元。已有华人华侨开设的4家服装加工厂。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棉纺织,牛仔布斜纹布纺纱、织布及印染;针织业,针织布纺纱、织布及印染。
2、服装及其他纤维品制造业:服装制造、制鞋。
3、关联产业:服装辅料、纸箱、塑料袋、绣花。



五、纳米比亚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外国投资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出口加工区企业可免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生产资料和中间产品进口关税,可设立外汇帐户,将利润自由汇出(10)。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纺织业基础薄弱。外资纺织服装企业不多,主要生产针织面料服装,出口美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失业率为35%,工人工资低于中国。
3、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欧盟《科托努协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东南非洲共同市场。
4、双边合作: 2002年,我对纳纺织服装出口910万美元。已设立一家小型中资服装企业,生产牛仔服和背包。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利用当地棉花,设立轧棉厂。
2、服装制造业:羊毛衫、衬衫、裤子、运动衫。
3、关联产业:纸箱厂、电脑绣花厂、服装附料厂。


六、博茨瓦纳

(一)投资环境简况
1、外资政策:制定了一整套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发展制造业,多数行业对外开放,在所得税、关税、外汇管制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优惠待遇 (11)。
2、纺织业基础和劳动力市场:博纺织服装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现有纺织服装企业1280家,其中外资企业30多家,规模较小,没有纺纱、织布和印染企业,主要是牛仔服和针织毛衣出口欧美。劳动力平均月工资110美元。
3、双边合作:两国已签投资保护协定,已建立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2002年,我对博纺织服装出口879万美元,现有3家中国大陆纺织服装企业。
4、加入区域组织和优惠贸易安排情况:世界贸易组织、美国《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欧盟《科托努协定》、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二)推荐投资行业
1、纺织业:针织恤衫。
2、服装制造业:羊毛衫、牛仔装、夹克、衬衣、手套、运动服、休闲服、钓鱼服。

注释:
(1)详见肯尼亚网站: http://kenyaweb.com/economy/ipc
(2)详见商务部网站国别地区库:
http://www.mofcom.gov.cn/gbdqk.shtml
(3)包括纺织服装产品在内的4600多种产品可免关税免配额出口美国,详见美国The Office of Textile and Apparel:
http://otexa.ita.doc.gov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http://www.ustr.gov/regions/africa/agoaguides
(4)原《洛美协定》的继续和发展,对非洲40多个国家制成品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优惠待遇,详见欧盟在线:
http://europa.eu.int/comm/development/body/cotonou
(5)由东南非洲20个成员国组成,成员间免除关税。详见中非经贸网:
http://www.chinae-africa.com/fzgk/gjzz
(6)由肯尼亚、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组成,成员国间零关税,对外统一关税,详见中非经贸网:
http://www.chinae-africa.com/fzgk/gjzz
(7) 详见莱索托网站:http://www.lesotho.gov.ls/lseconomy
(8) 由莱索托等5国组成的自由贸易区,详见中非经贸网:
http://www.chinae-africa.com/fzgk/gjzz
(9) 详见中非经贸网:http://www.chinae-africa.com/fzgk/gjzz
(10) 详见纳米比亚贸易和工业部网站:http://www.mti.gov.na
(11) 详见博茨瓦纳网站:http://www.gov.bw/business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 卫生部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等部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特就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改革。

  二、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

  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加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三、改革重点和主要举措

  (一)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

  1.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相对稳定临床医学专业招生总体规模。“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增设医学院校,不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点。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服务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临床医学专业点的招生数量,对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省市、高校缩减招生数量。

  2.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逐步优化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5+3”(五年医学院校教育加上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体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效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大批高水平医师;适应国家医学创新和国际竞争对高水平医学人才的要求,深化长学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培养少而精、国际化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适应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需办好三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培养农村实用型助理全科医生。

  (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3.改革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以强化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深化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创新教育教学和评价考核方法,将医德教育贯穿医学教育全过程。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推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改革,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定体系,加强医教结合,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基层见习,严格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实现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培养医学生关爱病人、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4.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的制度。着力推动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授予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有机结合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强化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培训,为培养大批高水平、高素质临床医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5.改革长学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深化长学制医学教育改革,加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教育,为医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宽厚的基础;改革教学方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创新思维能力;建立导师制,强化临床能力培养,提升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促进医教研结合,培养医学生临床诊疗和科研创新的潜质;推动培养过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医学生的国际视野,为培养一批高层次、国际化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6.改革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深化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3+2”(三年医学专科教育加两年毕业后全科医生培训)的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深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教学计划,探索集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医学生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培养大批面向乡镇卫生院、服务农村医疗卫生需求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全科医生。

  (三)推进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

  7.加强临床教师队伍建设。明确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责任和义务。研究制定临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临床教师编制管理办法;严格临床教学职务的聘任制度,把教学工作水平作为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加强对临床教师的培训,提升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鼓励建立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教学团队;建立稳定的临床教学管理机构和队伍。

  8.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附属医院的建设和管理,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和支持;加大投入,在“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中加强对附属医院教学、科研的支持;加大对附属医院在医学教育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医学专业学位工作等方面政策支持。附属医院要加强医疗服务、教学、科研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教学和科研水平。高等医学院校要大力加强社区和公共卫生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增强医学生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基层防病、治病的能力。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规范化建设;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在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批集医学生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

  (四)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9.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医学教育规律,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的管理层级和运行机制,理顺治理关系,履行好对医学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资源投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职责;切实利用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学科汇聚、综合实力较强的办学优势,大力推进医学与其他学科的资源共享、学科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医学院(部、中心)统筹、协调和管理医学教育的功能,促进医学院(部、中心)与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与医学相关专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提升资源利用率、人才培养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促进高等医学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10.加大开展共建医学院校工作的力度。教育部、卫生部共建一批部属高校医学院(部、中心),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医学教育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教育部、卫生部与地方政府共建一批地方医学院校,推动卫生人才培养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五)加强临床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设。

  11.建立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开展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为依据,以学校自评为基础,教育部门和卫生行业共同组织实施的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十二五”期间,总结经验,研究借鉴国际医学教育规范,进一步完善符合国际医学教育规范的我国临床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政策体系;2020年完成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健全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准入制度。

  12.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资格认定制度。逐步形成临床医学教育分阶段质量监控机制,确保医学生临床实习阶段的实践能力培养质量。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为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四、组织管理和试点安排

  (一)组织管理。

  1.完善教育部、卫生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2.教育部、卫生部成立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专家组,负责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咨询和检查评估工作。

  (二)改革试点与建设项目。

  1.开展五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教育部、卫生部根据区域教育、卫生规划要求,确定若干所高等医学院校开展五年制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形成一批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的示范性改革成果,带动其他医学院校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2.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教育部、卫生部依托举办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结合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确定若干所高校开展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

  3.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各省(区、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卫生人才服务需求,推荐若干所举办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在承担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中遴选改革试点,探索满足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

  4.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结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建设,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和高等医学院校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5.建立国家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合作,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国家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建设并认定一批医学生社区、公共卫生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

  6.建立国家转化医学平台。与财政部等部门加强合作,依托一批举办医学教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立一批转化医学平台,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基础医学、生命科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向临床医学转化,提高临床医学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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